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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商须提供关键信息 消费者更易货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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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出台了新的信息披露规定,消费者在对不同服务商的手机、电话或宽带网等合约进行比较时,将会更加方便。
从上周五开始,所有的电信运营商都将必须提供一份免费的2页“关键信息摘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服务的月费以及合约的价值。
对于手机合约来说,这份摘要将包含合约的最短期限以及合约的成本,并说明是否有提前解约费,每通电话和简讯的成本,哪些服务是不包括在月租费中的(如视频和国际长途电话)。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电信运营商都可能面临25万元的罚款。
这标志着澳洲通信与媒体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出台新的消费规则一事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此前,该局进行了为期十八个月的调查,研究消费者对电信运营商的投诉为何如此之高。
该局发现,问题出在消费者并未被告知合约的关键信息,很难对不同的合约进行比较,以至于支付了过高的费用。
管理局的副局长比恩(Richard Bean)表示:“我们已经要求电信行业停止使用‘上限(cap)’这个词,并停止使用不准确的词汇,诸如‘免费(free)’以及‘无限(unlimited)’。这份摘要是提高电信运营商客户体验的下一步。”
由于摘要将对一次2分钟通话的最低成本作出说明,因此即便是除此使用电讯服务的消费者也可以很轻松地对不同合约的价格进行比较。
澳洲通信消费者行动联盟(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Consumer Action Network)的一名女发言人说,这份摘要的影响力就如同超市被要求标出商品的单位价格一样。她说:“由于合约的结构形式(复杂难懂),因此人们实际上并不了解拨打电话或发送简讯的成本。”
消费者还可以期盼接到新的有关全球漫游费以及关于如何设置使用数据用量提醒和拨打投诉热线的警示。当局工作的下一阶段,是要在9月份迫使大型电信运营商在用户达到每月使用限制的50%、80%和100%时分别提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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